一、办理流程:
企业或受伤职工(受伤职工近亲属)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填写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》(津劳伤3号)(参照样表填写),并按一次性告知单准备相关材料进行上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:
1、《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》(津劳伤3号)
2、被鉴定人近期1寸同版照片三张
3、被鉴定人有效的医学诊断证明(职业病诊断或鉴定证明)、门诊病历、住院病历、主要检查检验报告等医学材料
4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(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,电话:27931830)
单位为受伤职工出具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办理流程
单位依据《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津人社局发【2019】32号)中的《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》填写《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》并送达到受伤职工或受伤职工近亲属。
受理科室:社保服务科 电话:27931830
地址: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二区一号楼二楼人社局服务大厅11号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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